很多爸媽會在子女成年後,把保單要保人改成孩子,認為這是資產傳承的好方法。
⚠️國稅局提醒:
變更要保人,可能同時碰到「贈與稅」和「遺產稅」兩道關卡!
🔸 為什麼算贈與?
要保人可以終止契約、領解約金、辦保單借款,所以「無償」變更要保人,在稅法上就等於把財產權利送給對方,要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辦理贈與稅申報。
🔸 贈與金額怎麼算?
以「變更當天的保單價值準備金」為準,可先向保險公司查詢。
若加上當年度其他贈與,全年總額超過 244 萬免稅額,就要在 30 日內申報贈與稅。
🔸 2年內過世,還要再補遺產稅!
若原要保人在變更後 2 年內過世,且保單是轉給特定親屬,就要把「過世當天」的保單價值加回遺產總額申報。
保單價值若增加,併入的金額也會跟著變高。
📝 國稅局舉例:
甲君 114 年 6 月把保單要保人無償改成成年兒子,當天保單價值準備金 450 萬元,扣除 244 萬免稅額後,贈與稅為 20 萬 6,000 元,已於 114 年 7 月繳清。
結果甲君 115 年 2 月過世,不到 2 年,保單價值已增至 500 萬元,必須併入遺產申報。
扣抵已繳贈與稅及利息 2,531 元後,兒子還要再繳遺產稅 54 萬 1,469 元!
⚠️ 小小提醒:
🔹實際稅額仍要看全部遺產扣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的結果,並非每筆 500 萬元保單都按 15% 課稅。
🔹已繳贈與稅及利息的扣抵金額,也不能超過這筆財產併入後增加的遺產稅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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